新疆格栅的相关要求

新疆格栅的相关要求

更新时间:2024-06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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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格栅的相关要求

在污水处理系统或水泵前,必须设置格栅。格栅所能截留的悬浮物和漂浮物(统称为栅渣)数量,因所选的栅条间空隙宽度和污水的性质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。格栅栅条间空隙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:污水处理系统前,采用机械清除时为16~25mm,采用人工清除时为25~40mm;在泵前,应根据水泵要求确定。如水泵格栅栅条间空隙宽度不大于20mm时,污水处理系统前可不再设置格栅。格栅栅渣的数量与栅条之间的空隙宽度有关:当栅条间空隙宽度为16~25mm时,栅渣量为0.10~0.05m3/103m3污水;当栅条间空隙宽度为25~40mm时,栅渣量为0.03~0.01m3/103m3污水。格栅后应设置工作台,工作台一般应高于格栅上游**高水位0.5m。对于人工清渣的格栅,其工作台沿水流方向的长度不小于1.2m,机械清渣的格栅,其长度不小于1.5m,两侧过道宽度不小于0.7m。新疆格栅的相关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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